注意事項:
一、各項減免依教育部規定政府各類助學措施只能擇一申領,請同學審慎選擇申請補助。如有重複申領政府相關補助者,將予追繳。
二、不得同時申請學雜費減免、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,只能擇一申領。
三、重讀、復學或再行入學時,休學、退學前所就讀之當學期、年級已享受減免者,不得重複減免。
表格、檔案下載:
- 減免學雜費
-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
- 獎助學金
減免學雜費、獎助學金詳情請洽:生活輔導與軍訓組
李輔導員
03-9357400分機7294
jwlee@niu.edu.tw
弱勢助學金詳情請洽:生活輔導與軍訓組 林小姐
03-9357400分機7150
suyun@ni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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