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防疫等級調整為二級公告
依據110年10月19日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應變小組第33次會議決議,自110年10月20日起本校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分級與措施」調整至第2級防疫,請各單位依據第2級防疫措施辦理:
一、各單位辦理活動時如有洽公訪客,請以簽呈辦理申請。
二、各單位申請場地借用時,請同時檢附「國立宜蘭大學防疫期間活動辦理自我檢核表」。
三、各單位防疫規範請詳見「國立宜蘭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應變小組第33次會議紀錄」。
四、因應未來疫情可能發展變化,後續校園防疫措施仍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示配合辦理。
秘書室 敬啟
(聯絡人:吳伊帆 分機:7087)
承辦人 : | 吳伊帆 |
公告單位 : | (必填)秘書室公共事務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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