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宜蘭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徵聘「專任教師」公告
一、徵聘職級:專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1名。
二、資格條件:
(一)獲國內外大學電機、電子相關領域博士學位,並具通訊工程相關領域專長者。
(二)具英語授課能力。
(三)具國外學/經歷或有產業或產學合作或執行計畫(研究)及有教學等經驗尤佳。
三、工作內容:
(一)教學:教授通訊工程(含電磁、通訊、訊號處理及網路等)專業知識等相關課程。
(二)研究與服務。
(三)新聘教師須配合本系課程授課,以學院為核心教學單位(學院實體化)工作。
四、應徵資料:
(一)必繳資料
1.簡歷(含個人履歷、著作目錄、研究方向、可教授課程與中英文課程綱要說明)。
2.學歷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應完成驗證程序;尚未取得學位者,請指導教授書面說明預計畢業日期)。
3.重要著作影本(抽印本)或已出版具公信力資料庫論文(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。
4.具備英語授課能力證明,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。
5.推薦函二封(博士學位指導教授推薦者尤佳)。
(二)選繳資料(無則免附)
1.教師證書影本。
2.現職聘書影本。
3.曾執行過計畫(例:科技部等)或產學合作相關文件。
4.其他有利評審文件。
五、收件截止日:即日起至111年02月18日(星期五)前(郵戳為憑)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:260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(電機工程學系)林小姐收(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職級)。
聯絡電話:03-9317379、E-mail:linhy@niu.edu.tw。
六、擬起聘日期:111年08月01日起聘。
七、備註:
(一)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,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及英語試教;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,經初審、面試通過,先送外審通過後,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。
(二)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,不予受理(書面資料不退還),經錄取者專函通知。
承辦人 : | 林小姐 |
聯絡電話 : | 039317379 |
公告單位 : | 電機工程學系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