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宜蘭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徵聘「專任教師」公告(收件截止日期111.09.19)
發佈日期 : 2022-08-16
國立宜蘭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徵聘「專任教師」公告(收件截止日期111.09.19)
一、徵聘職級:專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1名。 二、資格條件: (一)獲國內外大學電機、電子相關領域博士學位,並具通訊工程相關領域專長者。 (二)具英語授課能力。 (三)具國外學/經歷或有產業或產學合作或執行計畫(研究)及有教學等經驗尤佳。 三、工作內容: (一)教學:教授通訊工程(含電磁、訊號處理及次世代行動通訊網路等)專業知識等相關課程。 (二)研究與服務。 (三)新聘教師須配合本系課程授課,以學院為核心教學單位(學院實體化)工作。 四、應徵資料: (一)必繳資料 1.簡歷(含個人履歷、著作目錄、研究方向、可教授課程與中英文課程綱要說明)。 2.學歷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應完成驗證程序;尚未取得學位者,請指導教授書面說明預計畢業日期)。 3.重要著作影本(抽印本)或已出版具公信力資料庫論文(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。 4.具備英語授課能力證明,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。 5.推薦函二封(博士學位指導教授推薦者尤佳)。 (二)選繳資料(無則免附) 1.教師證書影本。 2.現職聘書影本。 3.曾執行過計畫(例:科技部等)或產學合作相關文件。 4.其他有利評審文件。 五、收件截止日: 即日起至111年9月19日(星期一)前(郵戳為憑)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:260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(電機工程學系)林小姐收(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職級)。 聯絡電話:03-9317379、E-mail:linhy@niu.edu.tw。 六、擬起聘日期:112年2月1日起聘。 七、備註: (一)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,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及英語試教;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,經初審、面試通過,先送外審通過後,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。 (二)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,不予受理(書面資料不退還),經錄取者專函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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